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福建省公安厅业务主管、福建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自2007年12 月28日成立以来,忠诚践行“抚慰民警、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弘扬正气”办会宗旨,始终致力加强自身建设、基金发展和工作创新,走出了 一条“忠诚、善治、创新、有为”的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新模式。
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促进党建队建深度融合
注重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队建、以党风强信念促作风,有力促进自身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和队伍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是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明确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地位,实行领导班子与党支部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一岗双责”制度,理事长、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建立党支部参与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保证政治方向,朝着“善治”发展。二是加强组织自身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会一 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和党建宣传栏等自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充分发挥党员退休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带动年轻党员积极履职尽责,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2016年以来,共有4名党员被评为省公安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发展2名党员。三是强化队伍内部管理。通过“5A级社会组织”争创工作,制定修订人事、薪酬、接待、财务等管理制度10项,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意识。严格日常考勤和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系统建设为抓手,推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为提高基金管理效率和质量,促进基金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统筹规划、需求主导、信息共享、安全便捷”原则,发扬首创精神,在全国公安优抚方面率先研发、建设、运行慈善基金管理系统——福建省公安优抚基金管理系统。实现从业务申报到基金发放确认各环节线上操作,促进基金业务办理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基金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建立了集优抚人员信息、各类抚恤业务信息为一体的信息数据库,为日常各项优抚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分析以及领导决策 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以项目创新为驱动,带动基金稳步健康发展
通过广泛宣传福建公安英烈事迹、大力弘扬福建公安英烈精神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爱警助警”浓厚氛围,开展基金募集方式创新, 不断推动基金建设发展。一是在公安机关内部组织开展工资“一日捐”活动。由省公安厅党委发出倡议,每年结合清明节期间以“缅怀公安英烈、帮助伤亡战友”为主题,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自愿捐赠一日工资的爱心活动,抚助因公伤亡民警和特困民警家庭。这是一项惠及公安英烈家属、广大公安民警家庭的“暖警”工程,既弘扬公安英烈奉献精神、发扬互助友爱优良传统,也让广大民警不忘战友付出的艰辛和鲜血,激励广大民警积极献身公安事业。项目经过14年的运作,在公安机关内部已经养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自觉捐赠的思想意识和良好习惯,形成稳定的内部捐款活动模式,警营内“战友情、兄弟义” 氛围愈加浓厚。二是依托福建公安英烈纪念园开展“线上线下”英烈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纪念园由基金会出资建造,是全国首家集纪念广场、 纪念碑、纪念墙和纪念馆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安英烈纪念场馆。2016年全部建成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来,共“线下”接待70批6000余人次,9.6万余人次通过网上展厅瞻仰并向英烈献花,是省公安厅每年清明节、国家烈士纪念日举行祭奠公安英烈活动的重要场所,与1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了“爱国主义教育基 地”。纪念园已经成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条亮丽纽带,由于宣传教育成效显著,2020年10月被省关工委授予“关心下一代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基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20年末,基金规模达到2.41亿元。
“工资一日捐”爱心捐款活动
以信息公开为桥梁,提升工作透明度公信力
通过信息平台搭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外公开等途径,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社会公信力。一是搭阵地建制度。建设互联网官网、公安内网,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订阅号),刊发 《工作简报》;建立信息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内对外及时发声。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每次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对工作运行、重大决策、公益活动等开展全过程监督,实行月、季、年财务检查制度,对财务预决算、基金收支、日常财务管理等提出监督意见。三是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有关工作,备案有关事项。兼任秘书长以上职务的退休干部于每年年底前主动向省公安厅党委报告个人履职情况,接受省公安厅党委监督。 每年自觉接受并顺利通过省公安厅、省民政厅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四是强化对外公开。通过民政部慈善中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息网和自有官网等平台依法依规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捐赠人的监督和查询。
以服务社会为支点,彰显社会组织责任担当
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发挥慈善组织作用,体现社会责任担当。 一是主动支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行动。为全省公安机关抗疫一线民警辅警和援外警队采购口罩、隔离服等急需抗疫物资,联合中国华侨公益基 金会善行团为援外警队、医疗队发起“向最美逆行者致敬”公益捐赠活动,合计公益支出近900万元,得到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辅警等一线抗疫人员的高度肯定。二是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参与省民政厅发起的为期3年的“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首 批投入资金45万元,对接武夷山市崇安街道黄墩村帮扶建设包括红军烈士纪念墙(红墙)、纪念广场(红场)和纪念亭(红亭)三个部分组成的“黄墩红园”项目,于2020年12月竣工,项目得到省民政厅池秋娜厅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同时协助武夷山市为黄墩村申报省级“美丽乡村”项目,争取到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有力助推当地发展。 2021年是牵手计划行动的巩固提高阶段,为充分挖掘当地红色资源,打造黄墩村红色文化基地,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2022年将再投入55万元资金,开展深度帮扶,进一步提升帮扶实效,把帮扶项目塑造成全省 “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的样板工程。三是热心帮助关爱社会孤寡老人。尊老、敬老、爱老是社会组织应尽的责任。2019年10月28日,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玉树社区一名老人慕名前来捐赠人民币1万元,表达对公安民警的崇敬之情。工作人员在交谈中了解到,老人系福州市煤气公司退休人员李圣洛,已80高龄,无配偶、子女,一人独居,无人照料。对此,基金会立即成立爱心自愿者小队,并协调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加入爱心团队,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自从有了结对帮扶, 老人有了平生多个“第一次”:第一次有人登门看望慰问,第一次贴上春联,第一次患病住院有人照料,第一次吃上拗九粥,第一次有人为他联系并担保入住养老院……这让老人倍感社会温暖、家庭温馨,令他重拾生活信心、生命渴望。
开展“向最美逆行人致敬”活动,向全省公安民警及援鄂人员捐赠 100 余万只口罩等物资
基金会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上述做法,充分认识到:忠诚是底色。只有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保证政治方向,永葆忠诚底色,才能推动事业行稳致远。善治是基石。只有抓狠制度建设, 强化内部治理,建立激励机制,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使命感,才能夯实事业健康发展的队伍基础。创新是活力。只有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加强基金募集与管理、慈善项目设计、工作模式等创新工作力度,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才能实现创新发展。有为是生命。只有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展现责任担任,尽最大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永续事业发展进步的生命力。